局機關各科室、各基層所(分局)、局屬各事業單位: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及我市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以本單位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擬對7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1件宣布失效?,F將上述清理結果(目錄)予以公布,對此次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11件規范性文件(目錄)一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4日起施行。
附件:1.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瑞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1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關于規范全市房屋征收、征地補償事務代理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7〕321號 | 2 | 關于印發《瑞安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技術規定》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38號 | 3 | 關于印發瑞安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106號 | 4 | 關于印發《瑞安市政府定點施工圖審查機構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1)114號 | 5 | 關于推行建筑施工起重機械“一體化”管理的通知(試行) | 瑞住建發〔2021〕57號 | 6 |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模板支撐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1)62號 | 7 | 關于進一步強化建設單位主體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1)85號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關于印發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資金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81號 |
附件3 清理結果公布前已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目 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關于瑞安市農村村民建房設計服務和參與質量驗收及技術指導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7〕176號 | 2 | 關于印發《瑞安市棚戶區改造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8〕19號 | 3 | 關于推行商品房銷售行為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8〕159號 | 4 | 關于調整瑞安市農村村民建房設計服務、參與質量驗收與技術指導服務的實施程序和經費支付方式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8〕184號 | 5 | 關于調整商品房買賣合同管理權限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8〕224號 | 6 | 關于印發《瑞安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術管理規定》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18〕291號 | 7 | 關于印發《瑞安市建筑業扶持激勵實施細則》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52號 | 8 | 關于印發瑞安市疫情防控期間退購商品房集中公開銷售實施方案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60號 | 9 |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130號 | 10 | 關于印發《“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企業人員信息錄入指南》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163號 | 11 | 關于進一步加強無障礙設施設計審查的通知 | 瑞住建發〔2020〕19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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