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確保行政行為合法有效、公開透明,根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相關要求,我局決定廢止《瑞安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十二條政策》(瑞財〔2021〕326 號)。
瑞安市財政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