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1008003004001/2023-186749 主題分類 其他
文號 瑞政辦〔2023〕2號 發布機構 瑞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0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CRAD01-2023-0001 ? ?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1+9”產業政策清理結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1-10 16:11:50瀏覽次數: 來源: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字體:[ ]

各功能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產業政策“一年一清”要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我市對“1+9”產業政策文本和條款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已經市政府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共確定對9類產業政策文本和部分條款廢止51項、廢止政策文本5個、整合修53、新增17項、延期2個。獎補事項確立日期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的,以及按原扶持政策申請的獎補項目已在兌現或處在執行過程中的(包括有連續年限未兌現完畢),按原政策執行。若修訂后的新政策獎補力度大于原政策的,可按新政策執行。現將清理結果(目錄)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0        

(此件公開發布)


產業政策廢止項目目錄

序號

原政策條款內容

涉及文件名稱

工業

1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同一項目內同期建設的軟件(不含服務類費用支出)。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2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列入省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四個百項”、五個一批”等),實際完成投資額達到原項目申報時計劃投資額的80%及以上的。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3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入駐瑞安市智能制造服務平臺的智能制造服務機構免收前36個月租金。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4

二、智能化 (技術) 改造激勵:智能化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按完成診斷服務個數獎勵, 單個診斷服務1萬元(以出具智能化改造診斷報告為準)。按完成初步方案設計服務獎勵,智能工段2萬元/個、 數字化車間(智能生產線)7萬元/個、 智能工廠10萬元/個。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5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智能制造服務機構年度新增地方綜合貢獻度獎勵。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6

三、企業培育激勵:“小升規”企業從升規次年度開始,連續三年內每年銷售收入(剔除商貿部分)同比增速正增長且達到全市規上企業平均增速兩倍以上的,(數據核校類,年度審核兌付),給予一定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7

三、企業激勵培育(工業設計方面):新認定的溫州市級工業美術產業示范基地,獎補10萬元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8

三、企業培育激勵:對首次升規且當年地方綜合貢獻度達到50萬元的工業企業補助1萬元(服務券)。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9

三、企業培育激勵:年度領軍型(龍頭骨干)工業企業、 高成長型的工業企業補助(定額類補助),即時兌付3萬元(服務券)。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10

三、企業培育激勵(龍頭骨干企業培育方面):龍頭骨干企業訂單本地化(每半年度采購本地工業產品稅務發票總額1500萬元以上,且新增采購額500萬元<含>以上)。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11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軟件產品(包括嵌入式軟件產品)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12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上云企業費用補助(非工業企業),當年上云總投入費用3萬元以上(含3萬元)按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享受過補助的,不再享受補助。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13

六、產業項目建設激勵(工業供地項目履約提速方面):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方式,項目實施時,全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14-22

七、戰新產業激勵。(共9項)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服務業

1

1.鼓勵產業基金落地。擬上市、擬掛牌企業因引進私募投資基金發生的股權轉讓所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含個人所得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予以全額補助。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2

2.地方綜合貢獻度獎勵?;鹦纬晌沂械胤骄C合貢獻度后(含GP、LP),按年度給予全額獎勵;基金管理公司(即GP)高管個人在我市形成地方綜合貢獻度,按年度給予全額獎勵。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3

4.引導金融服務機構優化服務。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用于金融業績考核獎勵,重點考核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新動能培育、企業上市以及增加地方綜合貢獻等情況。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4

5.大力支持工業設計發展。對獲德國IF獎、紅點獎、美國IDEA獎、日本優良設計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中國設計制造大獎、紅星獎、浙江好項目、“市長杯”中國(溫州)工業設計大賽等獎項項目在瑞產業化的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參照項目投產形成的年度地方綜合貢獻度總額確定,連續執行3年。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5

13.積極培育信息化集成服務提供商。對年度新增地方綜合貢獻50萬元以上的智能制造工程服務公司給予財政獎勵(獎勵額度按其新增地方綜合貢獻50%的標準確定)。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6

15.引導服務業創新發展提檔升級。在整合提升現有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的基礎上,著力打造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鼓勵、吸引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在我市服務業創新發展區投資建設總部基地(含功能性、區域性基地),或投資規模達到5億元人民幣或50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服務業項目,在項目用地、水電氣供應、財政扶持等方面實行“一事一議”。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7

16.促進貿易回歸。(全部)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8

17.鼓勵發展首店經濟。(全部)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9

18.扶持壯大會展業。企業參加經市商務局文件認定的重點支持的線上展會(國內展)的,按展位費的70%予以補助(同一展會已享受線下展會補助的不再享受)。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0

19.做強做優電商產業。新列為國家級、省級垂直化電商平臺、專業化網絡分銷平臺、創新網絡直播平臺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獎勵。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1

22.支持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對獲得國家、省級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中期評估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供應鏈協同創新綜合體的項目主體給予1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發縣級以上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主體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企業入駐各級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的入駐費用給予全額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若上級有明確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2

23.支持重大物流項目招商與建設。加大重大物流項目引進力度,對我市引進的符合國家、省、溫州市產業政策,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或者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鼓勵類項目,包括重要商品物流設施、聯運物流節點設施、第三方物流服務設施、物流中心等,且項目總投資10億元以上、投資強度400萬元/畝以上、單位用地銷售收入800萬元/畝以上、單位用地稅收40萬元/畝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在享受國家、省、溫州市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還可得到我市有關用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3

9.支持數字新消費。對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工作人員,直播服務相關的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直播電商服務企業(包括MCN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每增加1000萬元直播服務相關的年營業收入另獎勵10萬元,累計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關于大力發展首發首店促進品質消費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辦〔2021〕72號)

14

    第二點第(二)項:1、市外“全國著名律師事務所”“省級著名律師事務所”將總部機構遷入瑞安的,分別給予該所一次性補助100萬元、50萬元;市外“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省級優秀律師事務所”“溫州市十強律師事務所”將總部機構遷入瑞安的,分別給予該所一次性補助50萬元、30萬元、10萬元。

    《瑞安市扶持律師行業發展實施意見》(瑞政辦〔2021〕79號)

15

    第四點其他事項第(四)項:10年內不遷出我市、不改變在我市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在承諾服務期內因其他情形需注銷或者變更到市外執業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需退還已領取的扶持經費。

    《瑞安市扶持律師行業發展實施意見》(瑞政辦〔2021〕79號)

農業

1

11.經申報、審核列入“甌越鮮風”標準化生產基地創建計劃的農場、牧場、漁場,從基礎條件、環境要求、設施配置、生產管理、產品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改造升級。按核定投資額60%給予補助,每個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2

37.對新入選“品字標浙江農產”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3

48.對通過省廳組織的綜合評估的“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給予1.5萬元的獎勵。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開放型經濟

1

一、打造高質量外資集聚地 1.支持招引新動能重點項目?!叭螽a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產業高端化和高成長型生產性服務業)實到外資超過1000萬美元、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增產業項目(不含產業園區類),從正式投產年度起5年內對其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前3年參照項目所形成地方綜合貢獻度總額確定,后2年減半。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年度起兩年內累計實到外資2000萬美元以上(世界500強企業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且投資我市“三大產業領域”項目,投產年度起5年內,對年個人薪酬形成的地方貢獻度8萬元以上的員工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分三檔參照年個人薪酬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8萬元(含)的部分、8萬元至25萬元(含)、超25萬元所形成地方綜合貢獻度的50%、70%和100%確定。 2.擴大重點領域外資招引。新引進的世界500強企業或總投資2億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當年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企業200萬元獎勵。新引進的獨角獸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當年實到外資5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在我市新設外商投資性公司(不含基金公司),按照每萬美元實到外資獎1000元,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關于進一步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號)

金融上市

1

(二)地方綜合貢獻度獎勵?;鹦纬晌沂械胤骄C合貢獻度后(含 GP、LP),按年度給予全額獎勵;基金管理公司(即 GP)高管個人在我市形成的地方綜合貢獻度,按年度給予全額獎勵。

《瑞安市產業基金發展引導政策》(瑞政辦〔2021〕34號)

2

(六)基金推薦項目落地成功獎勵:基金推介來瑞落地總部經濟或其他新型商業模式項目,自運營產生地方綜合貢獻度起,三年內按所產生地方綜合貢獻度10%獎勵給基金管理人團隊。

《瑞安市產業基金發展引導政策》(瑞政辦〔2021〕34號)

3

(十二)人才獎勵。對當年新上市的制造業企業,給予2個40萬元的人才購房補貼名額。將擬上市企業負責人等列入全市人才培養計劃,給予每家企業一定金額的交通、住宿、培訓等經費補助。

《瑞安市企業上市和金融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4

附則的第5點“對2019年、2020年的境外上市企業回歸境內上市的,則要扣除原境外上市定額獎勵的50%”的規定。

《瑞安市企業上市和金融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科技創新

1

三、實施科技項目“11.省級新產品獎勵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當年通過鑒定的省級新產品,獎補(扶持)對象:企業,獎補(扶持)方式:定補類,2萬元。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2

五、促進成果轉化“14.技術交易產業化項目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企業通過技術市場交易并實現產業化的項目,獎補(扶持)對象:企業,獎補(扶持)方式:核校類,獎補額度:經審核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10%的比例給予成果產業化經費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3

五、促進成果轉化“14.技術交易產業化項目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企業通過各級科技大市場競價(拍賣)實現交易并實現產業化的項目,獎補(扶持)對象:企業,獎補(扶持)方式:核校類,獎補額度:經審核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20%的比例給予成果產業化經費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4

九、深化科技金融“26.技術產權證券化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技術產權證券化融資貼息補助,獎補(扶持)對象:擔保機構,獎補(扶持)方式:定補類,獎補額度:通過技術產權證券化獲得融資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可享受相應融資利息20%的市級財政補助,單戶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40萬元。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5

九、深化科技金融“26.技術產權證券化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發行技術產權證券化發行中介服務費用補貼,獎補(扶持)對象:擔保機構,獎補(扶持)方式:定補類,獎補額度:對參與發行技術產權證券化的發行機構所產生的增信費用、評估費用及其他相關發行中介服務費用,可享受90%的市級財政補貼。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6

九、深化科技金融“26.技術產權證券化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技術產權證券化風險補償,獎補(扶持)對象:融資發行機構、增信機構,獎補(扶持)方式:定補類,獎補額度:我市融資發行機構、增信機構,因向民營企業提供技術產權證券化業務造成損失的,市財政按照證券化融資本金實際損失的25%給予風險補償,單筆最高補償100萬元。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號)

 

 

 

 

產業政策廢止文本目錄

序號

涉及文件名稱

1

《瑞安市實體經濟產業扶持政策財政獎補專項資金快速兌現暫行辦法》(瑞政辦〔2019〕29號)

2

《關于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實施意見部分條款的通知》(瑞政辦〔2017〕245號)

3

《促進大學生來瑞就業創業十條政策》(瑞政辦〔2019〕46號)

4

《關于加強我市保姆市場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瑞政辦〔2012〕328號)

5

《瑞安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十二條政策》(瑞財〔2021〕326號)

 

 

 

 

 

 

 

 

產業政策整合修訂項目目錄

序號

政策文件

原政策條款內容

變更后內容

工業

1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一、技術創新激勵(產品創新方面):新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溫州首臺(套)產品,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獎勵。

新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溫州首臺(套)產品,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獎勵(評價認定的零部件首臺(套)裝備不享受獎勵)。

2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設備實際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對采購瑞安本地企業生產的智能化生產設備用于智能化改造的,補助門檻降低至50萬元)”

設備實際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規下樣本庫企業項目,補助門檻降低至50萬元)。

3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溫州市、瑞安市領軍(龍頭骨干型)和高成長型工業企業培育名單企業項目,在原有補助率的基礎上給予增加2個百分點補助,執行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200萬元限額。

二、智能化 (技術) 改造激勵:溫州市、瑞安市領軍(龍頭骨干型)和高成長型工業企業培育名單企業項目,每年按項目建設期內企業實際新增貸款額度的2%給予貼息補助(享受貼息的貸款額度以項目實際投資額為限),執行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額(含貼息)不超過1200萬元限額。

4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智能化(技術)改造激勵中的獎補(扶持)方式投入類補助,提前撥付,竣工結算。

投入類補助, 竣工結算。

5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智能化 (技術) 改造激勵:節能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按完成診斷服務個數獎勵,單個診斷服務5000元(以出具節能改造診斷報告為準)。

智能化改造(節能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按完成診斷服務個數獎勵,單個診斷服務5000元(以出具診斷報告為準)。獎補對象為:智能化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機構、節能改造診斷咨詢服務機構。

6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營業收入超5000萬元的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獎勵10萬元。

新認定升規入統的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在庫超過12個月后,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年度銷售額新達到5000萬元,在庫超過12個月后,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已享受服務業規下升規上獎勵、新認定升規入統獎勵的按差額部分進行獎勵)。獎補對象改為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7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上云企業費用補助(工業企業),當年上云總投入費用3萬元以上(含3萬元)按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過補助的,當年上云總投入費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仍可享受補助。

當年上云總投入費用10萬元以上按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8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上云應用標桿企業分別獎勵50萬、20萬、5萬元。

入選市級制造業云上企業、省級制造業云上企業、國家級制造業云上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50萬元獎勵。獎補對象為工業企業。

9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 量發展若干政策》 (瑞政發〔2021〕56 號)

六、產業項目建設激勵:工業供地項目(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含在建項目),竣工投產達到底線、基線、中線、高線要求的,給予一定獎勵。

提速根據工業供地項目所在地和履約情況實行分類激勵。所在地為一類地區的項目,竣工投產時間達到底線、基線、中線、高線要求的,分別按每平方新增建筑面積16元、36元、48元、56元予以獎勵。二類地區、三類地區獎勵標準分別按一類地區的75%、50%執行,其中:1.工業供地項目以“雙合同”約定竣工時間為底線,以土地交付之日起21個月為基線,以土地交付之日起18個月為中線,以土地交付之日起15個月為高線,圍墾區項目基線、中線、高線延長2個月。2.2022年之前實施的工業供地項目按《關于印發瑞安市加快制造業高質量回升新七條政策措施的通知》(瑞政發〔2020〕49號)執行。3.一類地區:塘下鎮、安陽街道、玉海街道、錦湖街道、潘岱街道、東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飛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濱街道; 二類地區:陶山鎮、桐浦鎮、馬嶼鎮、曹村鎮;三類地區:湖嶺鎮、芳莊鄉、高樓鎮、平陽坑鎮。

服務業

1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8.提升旅游產品品質。對通過國家3A、4A、5A級旅游景區復核的,分別給予2萬元、10萬元、30萬元獎勵。

對通過國家3A、4A、5A級旅游景區復核的,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100萬元獎勵。

2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 號)

18.扶持壯大會展業。在我市舉辦展期3天以上的市場化專業展會,展覽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萬平方米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補助;境外參展商超過10%的,補助比例提高10%。

18.進一步加大展會扶持力度,在我市舉辦展期3天以上(含3天)的市場化專業展會,展覽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萬平方米的,經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備后,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補助。

3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 號)

18.扶持壯大會展業。新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國際組織認證的我市會展企業和項目,每家企業獎勵50萬元、每個展覽項目獎勵30萬元。

對獲得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會展企業、展會,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品牌展會稱號的展會,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

4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8.扶持壯大會展業。鼓勵我市電子商務企業赴外參會,經市商務局文件認定的相關電子商務展會,給予每家參展企業展位費 80%獎勵,省內市外的給予每家參展企業展位費獎勵不超過 8000元,省外的給予每家參展企業展位費獎勵不超過 15000 元,境外的給予每家參展企業展位費獎勵不超過 3 萬元。企業參加經市商務局文件認定的重點支持的線上展會(國內展)的,按展位費的70%予以補助(同一展會已享受線下展會補助的不再享受)。

對赴外地參加各類電商展會的企業,經商務主管部門認定后,按實際展位費用的 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全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

5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8.扶持壯大會展業。對參加經市商務局文件認定的、支持類內貿展會的企業,每個展會給予不超過0.5萬元的獎勵,同一展會獎勵金額不超過2萬元;對四個(含)展位以上進行特裝的費用給予20%的獎勵,同一個展會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行業協會經市商務局確認在展會上宣傳瑞安區域產業和整體形象所產生的宣傳費用給予不高于80%獎勵。

支持以展促銷,對參加由省商務廳、溫州市商務局要求地方組織參展的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全額獎勵,每家企業同一展會最高獎勵4個標準展位(每個9平方米),全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參展的國內貿易展會,給予限上商貿參展企業展位費全額獎勵,每家企業同一展會最高獎勵4個標準展位(每個9平方米),全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老字號企業、商超、特色街區可參照享受政策。

6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9.做強做優電商產業。對知名電商平臺在我市設立的面積超過 2000 平方米、1000 平方米、500 平方米的分支經營機構,經認定,按實際租金分別給予不超過 50 萬元、30 萬元和 15 萬元的補助。

(電商項目招引獎勵)對招引市外來瑞且年銷售額 1 億元以上的電商銷售企業或年營業額 5000 萬元以上的電商服務企業(含電商平臺企業),按實際租賃辦公用房房租的 8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市外電商企業在瑞注冊,首年在瑞主營業務收入 1 億元以上,并承諾在瑞保持相應運營規模 3 年以上的,運營滿三年之后獎勵100萬。對招引大型、總部型等電商龍頭企業的,實施瑞安市人民政府“一事一議”政策。

7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9.做強做優電商產業。對在政府認定的電商產業園區(瑞安市人民政府或者溫州市商務局及以上單位認定的含電子商務園區、樓宇)內租賃經營辦公場地的電子商務應用企業及代理運營,網頁及相關設計、IT 技術支持、網貨攝影攝像、電商培訓等電子商務相關配套服務商,按照實際租賃用于電子商務經營辦公、O2O線下展示、倉配的面積,給予相應的租金獎勵。電子商務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含)以下的,給予企業每平方米20元/月的獎勵;超出 200平方米以上部分,給予每平方米12元/月的獎勵。租金低于獎勵標準的,按照實際價格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享受的租金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其中已享受租金獎勵滿三年的園區不再給予該項獎勵。

對列入溫州市級以上電商產業基地名錄,且有公共服務區域的基地運營主體,并開展公共網絡、會務設施以及運動健身、茶吧、咖啡吧、休閑吧等休閑設施改造提升的,按實際投入經費的30%、最高50萬元給予補助。

8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9.做強做優電商產業。新列為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產業基地(或電子商務創新試點項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 萬元獎勵。

新列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電子商務產業基地(或電子商務創新試點項目)的,分別獎勵運營主體或項目單位50萬元、30萬元、15萬元。

9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關于大力發展首發首店促進品質消費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辦〔2021〕72 號)

19.做強做優電商產業。對新列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直播電商產業基地名錄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

9.支持數字新消費。對新列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直播電商產業基地名錄的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

對新列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直播電商產業基地名錄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并整合到《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0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20.創新提升傳統商貿業。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溫州級著名商業街區(高品質步行街區)的,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新獲得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溫州老字號的商貿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溫州級的高品質步行街(著名商業街區)、示范智慧商圈,給予運營管理機構分別150萬元、8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為“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溫州老字號”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1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20.創新提升傳統商貿業。按照省商務廳出臺的商貿建設示范標準,成功創建商貿特色鎮、商貿示范村的鄉鎮(街道)與村經濟合作社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新認定為省級商貿特色鎮、商貿示范村的,分別給予鄉鎮(街道)、村經濟合作社(社區)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20.創新提升傳統商貿業。對當年被評為國家三鉆(二級)、四鉆(一級)、五鉆(特級)酒家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于以前已被評為上述級別的酒家復評獲得相應級別的,按上述標準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被評為國家三鉆(二級)、四鉆(一級)、五鉆(特級)、白金五鉆酒家的限上住餐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于以前已被評為上述級別的酒家復評獲得相應級別的,按上述標準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

13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 號)、《瑞安市工貿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2〕21號)

20.創新提升傳統商貿業。對當年實現限下轉限上的商貿流通企業,每家給予5萬元的獎勵。

1.首次由限下轉限上的月度商貿企業、個體(工貿分離企業除外)。

對當年實現月度、年度限下轉限上的商貿流通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個體戶減半(僅享受年度獎勵),并整合到《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14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 號)

20.創新提升傳統商貿業。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額超過3000萬元且同比增幅超過10%的限上商貿企業,給予年度零售額增量部分0.3%、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其中汽車、石油及制品行業獎勵系數減半。

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額超過3000萬元且同比增幅超過10%的限上商貿企業,給予年度零售額增量部分0.3%、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其中汽車、石油及制品行業獎勵系數減半。

15

《瑞安市工貿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2〕21號)

3.批零住餐企業獎勵(貿易回歸企業不重復享受此條政策,與社零增長企業獎勵重復的,就高獎勵)

 

年銷售額達到3億元以上,且年度增速在30%(含)以上的限上批發企業,獎勵20萬元。

(貿易回歸企業不重復享受此條政策,與社零增長企業獎勵重復的,就高獎勵)

對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0億元及以上、15億元及以上、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及以上、100億元及以上的,且當年銷售額同比增速超過30%的,分別給予5萬元、7.5萬元、15萬元、25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的限上零售企業,獎勵20萬元。

對零售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億元及以上、2億元及以上、5億元及以上、10億元及以上、20億元及以上的,且當年銷售額同比增速超過15%,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年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飲業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對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2000萬元及以上、3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及以上的,且當年營業額同比增速超過全市限上同行業平均增速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5萬元的獎勵。

16

瑞安市支持民宿產業發展新政策十條(試行)瑞政發〔2021〕48 號

一、培育發展民宿特色村(群)第2點:對 2021 年底前列入培育且有社會資本投入的民宿特色村(群),由市財政安排不少于 500 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專項規劃編制、整村環境提升和旅游基礎配套設施建設。

對 2023年底前列入培育且有社會資本投入的民宿特色村(群),由市財政安排不少于 500 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專項規劃編制、整村環境提升和旅游基礎配套設施建設。

17

瑞安市支持民宿產業發展新政策十條(試行)瑞政發〔2021〕48 號

三、培育發展精品民宿。每年開展精品民宿培育工作。在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群)內,一次性投資額超過4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租賃費用)的民宿,由投資方提出建設方案,經專家綜合評定列入精品民宿培育的,自被列入培育之日起10個月內建成并對外開放,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已被浙江省評定為“金宿級”及以上的民宿企業來瑞投資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

每年開展精品民宿培育工作。在列入培育的民宿特色村(群)內,一次性投資額超過4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租賃費用,投資額委托有評估值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評估認定)的民宿,建設方案經專家評審列入精品民宿培育的,自被列入培育之日起10個月內建成并對外開放,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已被浙江省評定為“金宿級”及以上的民宿企業來瑞投資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

農業

1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在鄉村振興示范帶、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及非糧化、非農化整治區域內進行整村土地流轉或集中連片流轉土地面積50畝以上,簽訂規范土地流轉合同且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畝100元,農戶每畝100元,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中介組織每畝150元的標準一次性獎勵。

在鄉村振興示范帶、主要交通干線兩側、非糧化、非農化整治區域內進行整村土地流轉或集中連片流轉土地面積50畝及以上,簽訂規范土地流轉合同且流轉期限5年及以上的,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每畝100元,農戶每畝100元,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中介組織每畝150元的標準五年按年平均撥付獎勵(山區半山區連片土地流轉面積可放寬至30畝及以上)。

2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報廢高耗能農業機械:1.拖拉機20馬力以下1000元,20-50馬力(含)3500元,50-80馬力(含)7000元,80-100馬力(含)10000元,100馬力以上12000元;

2.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喂入量0.5-1kg/s(含) 3000元,喂入量1-3kg/s(含)5500元,喂入量3-4 kg/s(含)300元,喂入量4kg/s以上11000元;

3.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35馬力以下4800元,3行35馬力(含)以上 7200元,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17500元;

4.水稻插秧機4行手扶步進式1100元,6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1700元,6行及以上獨輪乘坐式1000元,4行四輪乘坐式5000元,6-7行四輪乘坐式7500元,8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9000元;

5.走走式噴桿噴霧(粉)機18馬力以下1600元,18-50馬力(單缸)4900元,18-50馬力(多缸)7800元,50馬力及以上7500元;

6.風送噴霧機履帶自走式容積≥300L、30m>噴幅≥20m800元,履帶自走式容積≥300L、噴幅≥30m1800元,牽引式容積≥350L、噴幅半徑≥6m600元,牽引式容積≥1000L、噴幅半徑≥10m1400元;

7.飼料(草)粉碎機轉子直徑為400-550mm200元,轉子直徑為550mm及以上400元;

8.鍘草機3-6t/h400元,6-9t/h600元,9-20t/h1000元,20t/h及以上2500元;

9.機動脫粒機(含動力)100元。

10.手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運輸機組和存量管理的變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小于14.7kw)1500元/臺;

11.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輪式拖拉機運輸機組和存量管理的變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大于等于14.7k)3500元/臺;

12.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質量小于3000kg的為2000元/臺,大于等于3000kg的為4000元/臺。

報廢高耗能農業機械:1.拖拉機20馬力以下1000元,20-50馬力(含)3500元,50-80馬力(含)7000元,80-100馬力(含)10000元,100馬力以上12000元;

2.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喂入量0.5-1kg/s(含)3000元,喂入量1-3kg/s(含)5500元,喂入量3-4kg/s(含)7300元,喂入量4kg/s以上11000元;

3.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35馬力以下4800元,3行35馬力(含)以上7200元,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17500元;

4.水稻插秧機4行手扶步進式1100元,6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1700元,6行及以上獨輪乘坐式1000元,4行四輪乘坐式5000元,6-7行四輪乘坐式7500元,8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9000元;

5.走走式噴桿噴霧(粉)機18馬力以下1600元,18-50馬力(單缸)4900元,18-50馬力(多缸)7800元,50馬力及以上7500元;

6.風送噴霧機履帶自走式容積≥300L、30m>噴幅≥20m800元,履帶自走式容積≥300L、噴幅≥30m1800元,牽引式容積≥350L、噴幅半徑≥6m600元,牽引式容積≥1000L、噴幅半徑≥10m1400元;

7.飼料(草)粉碎機轉子直徑為400-550mm200元,轉子直徑為550mm及以上400元;

8.鍘草機3-6t/h400元,6-9t/h600元,9-20t/h1000元,20t/h及以上2500元;

9.機動脫粒機(含動力)100元。

10.手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運輸機組和存量管理的變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小于14.7kw)1500元/臺;

11.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拖拉機、輪式拖拉機運輸機組和存量管理的變型拖拉機(發動機功率大于等于14.7k)3500元/臺;

12.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質量小于3000kg的為2000元/臺,大于等于3000kg的為4000元/臺。                                             13.糧食烘干機(不含燃爐)批處理能力10噸以下為2000元/臺,10噸(含10噸)20噸的為4000元/臺,20噸(含20噸)以上的為6000元/臺;

14.烘干機電泵熱風爐為3000元/臺,(生物質、燃油、燃氣)熱風爐為1500元/臺,烘干機燃煤熱風爐為3000元/臺;

15.履帶自走式旋耕機1.22m幅寬的為3000元/臺,2m及以上幅寬的為4000元/臺。

3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新增或擴大產能所需的生產流動與新建、改擴建資金貸款給予1%的貼息。

畜牧養殖企業用于新增或擴大產能所需的新建、改擴建資金貸款給予1%的貼息。

4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按實際運送畜禽排泄物數量,結合運輸距離給予運費補助。運輸距離大于5公里的,按30元/噸的標準給予運費補助;運輸距離少于5公里的,按20元/噸的標準給予運費補助。

按審計的實際運送費用,結合運輸距離給予80%的運費補助,運輸距離大于5公里的,最高補助30元/噸,運輸距離少于5公里的,最高補助20元/噸。

5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以養殖場全年出欄產地檢疫數(奶牛為期初和期末存欄數的平均值)為補貼基數,養殖場年度補貼金額=每頭家畜年度補貼金額×家畜補貼基數。根據免疫抗體水平抽檢情況,每頭出欄生豬年度補貼最高12元,每頭存欄奶牛年度補貼最高9元,每頭出欄肉牛年度補貼最高5元,每頭出欄肉羊年度補貼最高2.9元。

以養殖場全年存欄和出欄畜禽數(奶牛、種豬、公母羊、蛋雞、蛋鴨、蛋鴿為期初和期末存欄數的平均值)為補貼基數,年度補貼金額=每頭家畜年度補貼金額×家畜補貼基數。根據免疫抗體水平抽檢情況,每頭出欄生豬年度補貼最高13.68元,每頭存欄奶牛年度補貼最高9元,每頭出欄肉牛年度補貼最高7.2元,每頭出欄肉羊年度補貼最高4元,每只犬年度最高補貼5元等。

6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更新建造:漁船更新建造補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各檔漁船平均造價的30%,其中24米以上漁船不得超過各檔漁船平均造價的20%,且不得超過補助標準上限(補助標準上限另行制定)。

更新建造:漁船更新建造補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各檔漁船平均造價的30%,其中24米以上漁船不得超過各檔漁船平均造價的20%,且不得超過補助標準上限(補助標準上限參照“十三五”期間漁船更新建造補助標準執行)

7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每個產品分別獎勵2萬元、4萬元。

獲得綠色食品認證,每個產品獎勵4萬元。

8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復評合格的每個產品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

綠色食品復評合格的每個產品獎勵2萬元。

9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對列入我市優勢特色產業扶持清單范圍內,并參加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的農業企業,參加溫州市級展會、溫州市外浙江省內展會、浙江省外展會的每次展會每家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0.2萬元、0.5萬元、0.8萬元。

對參加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參展主體,參加溫州市級展會、溫州市外浙江省內展會、浙江省外展會的每次展會每家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0.2萬元、0.5萬元、0.8萬元。

10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對列入我市優勢特色產業扶持清單范圍內,并參加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的農業企業,獲得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溫州市級、省級、國家級展會最高等級獎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0.5萬元、0.8萬元、1萬元。

對參加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參展主體,獲得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溫州市級、省級、國家級展會最高等級獎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0.5萬元、0.8萬元、1萬元。

11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對列入我市優勢特色產業扶持清單范圍內,并參加農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的農業企業,參加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的農業龍頭企業給予參展攤位費30%補助,最高補助3萬元。

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參加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的農業龍頭企業給予參展攤位費30%補助,最高補助3萬元。

12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對使用符合我市糧油作物生產主推配方肥(肥料養分配比須標明,主推配方單個養分比例上下浮動2以內且總養分上下浮動不超過5)的種植農戶,每噸補助300元。

1.應用配方肥的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本市內種植主要農作物且施用符合我市主要農作物生產主推配方肥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包括農業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家庭農場和農戶等),每噸補助300元。

2.推廣配方肥的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事前登記、備案審核通過的農資經營店,對其推廣符合我市主推配方肥要求的每噸獎勵70元(實際使用的配方肥的養分總數變動控制在不超過4個點,單一養分變化不超過2個點)。

13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每年種植兩季適應該項目區域的糧食、蔬菜等農作物或綠肥,要求產量水平達到當地常年平均畝產量的70 %以上的承包(或轉包)種植業主。補助標準:1.種植作物的產量水平達到要求的,每畝墾后養護補助資金4000元,竣工后分年度經驗收合格后分別補助30%、30%、40%。

2.種植作物的產量未達到要求的,按實測產量占應達到產量(當地常年平均產量的70%)的比例撥付補助資金。

3.種植面積少于項目竣工驗收面積的,按實際種植面積占項目竣工驗收面積的比例撥付補助資金(備注:第<2>、<3>所得比例均不得低于60%)。

項目實施內容包括農作物栽培管理、培肥措施、農藝措施、田間基礎設施修繕等。補助標準:

1.《瑞安市土地整治項目墾后種植養護項目管理辦法》(瑞農〔2022〕143號)出臺前已立項的墾后種植養護項目,每畝墾后養護補助資金4000元,分三年撥付,經驗收合格后每年分別補助30%、30%、40%,當年不合格不予補助,依次順移,養護年限最長不超5年。

2.《瑞安市土地整治項目墾后種植養護項目管理辦法》(瑞農〔2022〕143號)出臺后立項的墾后種植養護項目,每畝墾后養護補助資金提高至6000元,分五年給予等額補助,即當年驗收合格給予每畝補助1200元,當年不合格則不予補助,養護年限最長不超6年。

14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運維獎補:垃圾分類示范村考評為優秀、良好、合格的村,分別按每人每年100元、80元、60元給予獎勵。

運維獎補:半年度撥付一次,即每半年對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考評,考評結果為優秀、良好、合格的村分別按每人每半年50元、40元、30元測算獎補資金給予所在鄉鎮以獎代補。

15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當年新增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木本油料產業連片流轉林地面積30畝以上,流轉期限15年以上,并辦理《林地經營權證》。對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每畝100元的獎勵。

當年新增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木本油料、林下經濟產業連片流轉林地面積30畝以上,流轉期限15年以上,并辦理《林地經營權證》。對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每畝100元的獎勵。

16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對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的農業種植、養殖戶給予保費補助,補助標準:1.農業保險補貼比例:水稻98%;油菜90%;生豬(B款)85%;能繁母豬90%;奶牛95%;雞65%;大棚西瓜70%;大棚蔬菜70%; 設施農業大棚70%;葡萄70%。

2.地方特色險種補貼比例:楊梅采摘期氣象指數70%;茶葉低溫氣象指數70%;甘蔗種植保險70%;花椰菜價格指數保險70%。

對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的農業種植、養殖戶給予保費補助,補助標準:1.農業保險補貼比例:水稻98%;小麥93%;玉米98%;油菜90%;生豬(B款)85%;能繁母豬90%;奶牛95%;雞65%;大棚西瓜70%;露地蔬菜70%;大棚蔬菜70%;設施農業大棚70%;葡萄70%。

2.地方特色險種補貼比例:楊梅采摘期氣象指數70%;茶葉低溫氣象指數70%;甘蔗種植保險70%;花椰菜價格指數保險70%;西紅柿價格指數保險70%。

金融上市

1

《瑞安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十二條政策》(瑞財〔2021〕326號)

第八條 降低企業融資擔保費用。在瑞安市內注冊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我市小微企業貸款提供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率在原有基礎上降到0.8%以下的,市財政按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下浮點數給予相應補助(費率補到0.3%為止)。降低企業融資擔保費用。對使用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融資且注冊地在瑞安的企業給予30%的保費補貼。

內容不變,政策整合到《瑞安市企業上市和金融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2

《瑞安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十二條政策》(瑞財〔2021〕326號)

第九條 加大對農村保險互助社及其社員的資金支持力度。對獲銀保監部門備案或批準的農村保險互助社農戶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給予參保社員70%的保費補貼。對與農村保險互助社開展業務合作的金融機構(組織)出險的,市財政給予合作金融機構(組織)實際損失部分20%的風險補償。農村保險互助社發生理賠的,給予農村保險互助社風險實際損失部分20%的風險補償。

內容不變,政策整合到《瑞安市企業上市和金融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3

《瑞安市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十二條政策》(瑞財〔2021〕326號)

第十條 完善農民資產授托代管補償機制。市財政對我市金融機構新增農民資產授托代管相關貸款業務承擔的風險進行補償,單筆債權按照法院終結裁定執行書確認貸款本金損失的20%給予補償,單筆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內容不變,政策整合到《瑞安市企業上市和金融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科技創新

1

《瑞安市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打造“創新之城”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5 號)

七、支持產學研合作“20. 產學研合作補助政策”中,獎補(扶持)事項:瑞安市新型產學研合作項目,獎補(扶持)對象:企業,獎補(扶持)方式:核校類,獎補額度:以企業履行技術合同時給予高校院所的實際支付金額的30%給予補助,每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獎補(扶持)事項:瑞安市新型產學研合作項目,獎補(扶持)對象:企業,獎補(扶持)方式:核校類,獎補額度:以企業履行技術合同時給予高校院所的實際支付金額的30%給予補助,每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通過遴選方式分配年度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財政專項支持資金。

質量強市

1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標準創新激勵標準創新貢獻獎”中:對中國標準創新貢獻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10萬元。

二、標準創新激勵標準創新貢獻獎”中:對中國標準創新貢獻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溫州市標準創新貢獻獎分別獎勵25萬元、20萬元、15萬元、15萬元、10萬元。

2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標準創新激勵通過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驗收”中:對國家級和浙江省級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

二、標準創新激勵通過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驗收”中:對國家級和浙江省級分別獎勵25萬元、20萬元。

3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標準創新激勵主導制修訂標準。

二、標準創新激勵主導制訂標準。

4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二、標準創新激勵參與制修訂標準。

二、標準創新激勵;參與制訂標準.

5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四、知識產權激勵專利權質押方式貸款貼息補助”中:對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的企業,可享受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市級財政補助,每家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10萬元,每家企業可享受補助最高貸款額500萬元。

四、知識產權激勵專利權質押方式貸款貼息補助”中:對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的企業,可享受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市級財政補助,每家企業年度補助不超過10萬元,每增加一件上一年度新授權的發明專利質押,貼息限額提高1萬元。

6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四、知識產權激勵發明專利補助”獎補對象:企業或組織、個人。

四、知識產權激勵發明專利補助”獎補對象:第一專利權人。

7

《瑞安市加快質量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四、知識產權激勵知識產權示范認定創建-新獲得專利金獎”獎補對象:專利權人。

四、知識產權激勵知識產權示范認定創建-新獲得專利金獎”獎補對象:第一專利權人。

 

 

 

 

 

產業政策新增項目目錄

序號

政策文件

項目名稱

新增內容

工業

1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一、技術創新激勵(平臺創新方面、新動能產業扶持激勵)

新認定的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別按照國家級800萬元、國家地方聯合500萬元、省級30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2

新認定的雙創示范基地,分別按照國家級200萬,省級100萬元標準給予獎勵。

3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一、技術創新激勵(平臺創新方面、新動能產業扶持激勵)

承接部隊軍用技術轉移并實現項目產業化的,按照轉移軍用技術合同金額,給予20%、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4

獲得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的,每證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5

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特色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稱號的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首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示范企業或省級軍民融合科技協同創新示范平臺稱號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50萬元。

6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

入選溫州市級數字工廠獎勵20萬,省級數字工廠獎勵50萬元。

7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五、數字經濟發展激勵

入選省級5G融合應用示范項目、5G+工業互聯網項目、5G全連接工廠“種子”項目等獎勵10萬,入選國家級5G融合應用示范項目、5G+工業互聯網項目、5G全連接工廠“種子”項目等獎勵30萬元。(本條政策實行差額補助)

8

《瑞安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瑞政發〔2021〕56號)

六、產業項目激勵建設(工業供地項目履約提速方面),工業改擴建項目(新增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容積率不低于2.0)提效,對象:工業企業,方式:定額類獎勵,竣工、達產后結算。

    根據工業改擴建項目所在地和履約情況實行分類激勵。所在地為一類地區的項目,按時竣工投產和通過達產驗收的,分別給予每平方新增建筑面積12元、16元獎勵。二類地區、三類地區獎勵標準分別按一類地區的75%、50%執行。對于列入改造計劃的老舊工業區范圍內實施的改擴建項目,在原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20%補助。

服務業

1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三、升級發展休閑旅游業8.提升旅游產品品質

新評定五星、四星、三星“僑家樂”民宿,分別給予10、5、3萬元獎勵。評定為省級各類主題民宿的,給予10萬元獎勵。

2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三、10.支持旅行企業拓展市場

對新評定的省級、國家級示范單位(旅行社)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3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三、10.支持旅行企業拓展市場:其中對首次被評為全省五十強、全國百強的旅行社,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獎勵。

新增:通過復評的給予3萬元獎勵。

4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三、升級發展休閑旅游業、10.支持旅行企業拓展市場

(1)對新評定的三、四、五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通過復評的給予5萬元獎勵。(2)對新評定的銀葉級、金葉級綠色旅游飯店,分別給予15萬元、25萬元獎勵;通過復評的給予2萬元獎勵。(3)對新評定的銀鼎級、金鼎級特色文化主題飯店,分別給予15萬元、25萬元獎勵。(4)對新評定的銀桂級、金桂級浙江省品質飯店,分別給予15萬元、25萬元獎勵。(5)對新評定的省級、國家級示范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5

《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0號)

三、升級發展休閑旅游業、10.支持旅行企業拓展市場

(1)獎勵導游人才。自2018年開始,對新獲得全國導游資格且在瑞安專職從事導游工作滿2年,一次性給予0.2萬元獎勵。對新獲得中、高級導游員資格且在瑞安從事導游工作滿3年,分別一次性給予0.3萬元、0.8萬元獎勵。

(2)培養地接導游人才。各旅行社要大力培養優秀地接導游,積極配合旅游政務接待,對參加由市旅游主管部門指定的各類政務接待活動,可給予地接導游每批次200—300元的獎勵。

(3)獎勵技能比賽。對獲得各級旅游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旅游院校舉辦的各類行業技能比賽名次的選手和選送單位給予獎勵,其中獲得國家級技能比賽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的選手分別獎勵1.8萬元、1.2萬元、0.8萬元;獲得省級技能比賽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的選手分別獎勵0.8萬元、0.6萬元、0.4萬元;獲得溫州市級技能比賽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的選手分別獎勵0.5萬元、0.3萬元、0.2萬元;對以上比賽獲獎選手所在企業給予同等金額獎勵。

(4)培育高學歷行業管理人員。自2018年開始,對我市星級飯店、旅行社的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著名高校攻讀相關學科碩士學位,取得學位后繼續在該旅游企業工作滿2年的,一次性給予每人0.5萬元獎勵。

(5)優化人才服務保障。鼓勵引進高級(職稱)導游、飯店管理和景區規劃建設人才, 對已取得高級資質的市外導游、飯店管理和景區規劃建設人員到我市從事相關行業工作,并與市內旅游企事業單位訂立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每人每年8000元生活津補貼,最多連續發放3年;在瑞安無自有住房的,憑本人房屋租賃合同給予每人每月800元租房補貼,最多連續發放3年。

農業

1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

納入國調隊名單的生豬養殖場或新建養殖場,因擴建、改建、新建增加產能的,按實際引進合格種豬數量,結合產能增加情況,每頭給予700元的引種補助。

2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

采用先作業服務后補助的方式,對種植在全市范圍內的水稻、玉米和油菜等主要農作物采用植保無人機開展病蟲草害統防統治服務作業且全年合計作業面積2000畝次(含自有種植面積)以上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含專業合作社、植保服務有限公司、家庭農場、農業服務企業等),按5元/畝次的標準補助。

3

《瑞安市農業農村農民扶持若干政策(修訂)》(瑞政發〔2021〕57號)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林業經營主體等列入年度林下經濟發展計劃,利用林地完成新增林下種植中藥材、菌類連片種植面積50畝及以上,補助范圍為種苗和人工投入。

每畝一次性補助500元;若納入省補的項目,則按核定畝均投資額50%給予一次性補助,每畝補助不超過2000元。

開放型經濟

1

《關于進一步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瑞政發〔2021〕4號)

/

一、打造高質量外資集聚地

    1.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服務業項目、制造業項目、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以及世界500強投資的產業項目,按實際到資規模給予支持。服務業項目當年實際使用外資每1000萬美元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制造業項目、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世界500強投資的產業項目,當年實際使用外資每500萬美元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0萬元。同一項目符合本條款兩項或兩項以上獎勵條件的,可就高執行,但不重復享受。招商引資項目若享受該政策需在招引協議中明確。

    2.強化市場化招商合作,新引進符合產業發展導向且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含)以上項目的中介機構、中介人(不含政府部門及公職人員),經屬地功能區(鎮街)認定,按當年實到外資的5‰給予中介機構或中介人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屬于世界500強項目的,另外給予一次性50萬元人民幣獎勵。

    3.鼓勵開展“以商招商”,充分發揮我市民營經濟優勢,鼓勵民營企業通過股權并購等方式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鼓勵本地企業圍繞產業鏈條補缺和延伸,招引上下游產業鏈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我市落地,提升產業競爭力。新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且當年實到外資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項目,經屬地功能區(鎮街)認定,對通過“以商招商”引入外資項目的企業,按當年實到外資的5‰給予其經營者獎勵,最高獎勵300萬元人民幣;屬于世界500強投資項目的,另外給予一次性50萬元人民幣獎勵。

政策延期項目目錄

序號

政策文件

原有效期

修改后有效期

1

《瑞安市工貿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瑞政發〔2022〕21號)

2023年5月9日

2023年12月31日

2

《瑞安市支持民宿產業發展新政策十條(試行)》(瑞政發〔2020〕48號)

2023年7月4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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