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1008003004019/2023-233394 主題分類 衛生
文號 - 發布機構 市衛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1-11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CC67-2022-0002 ? ?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溫州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實施意見(2022-2025)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1-11 16:58:06瀏覽次數: 來源:瑞安市衛生健康局 字體:[ ]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殘聯,龍港市社會事業局、公安局,浙南產業集聚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政法委、文化和教育體育局、公安分局,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綜合服務局、公安分局,各有關部門:

為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充分體現以民為本核心理念,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現將《溫州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實施意見(2022-2025)》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溫州市委政法委員會

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公安局

溫州市民政局          溫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330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溫州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實施意見

(2022-2025)

 

為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可持續長效的心理服務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心理疾病防治長效機制,推動我市精神衛生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加強我市心理健康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2025年,全市心理服務體系和共建共治機制更加健全,心理危機評估、預警和干預工作實現全覆蓋,構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影響因素的全程服務鏈,切實減少因心理健康問題引發的社會問題和個人極端事件。

全民心理健康意識明顯提高,城市、農村人群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礙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50%,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

公眾對抑郁癥防治知識的知曉率達80%,學生對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心理健康教育覆蓋率達100%。

建立市、縣(市、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預防自殺輔導服務中心、未成年人心理輔導中心和心理健康培訓中心)。

市、縣兩級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學校心理健康輔導站(室)建成率100%,中小學家長學校建成率100%,中小學、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專兼職心理教師配備率100%,心理健康專題教育覆蓋率100%。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床位數達到0.7張,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100%開設精神(心理)科。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1.完善社會心理服務指導體系。堅持精準干預,全面整合預防自殺輔導服務中心、未成年人心理輔導中心、心理健康培訓中心等職能,建立獨立運行的市、縣(市、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簡稱指導中心)。市級指導中心依托單位為溫州市第七人民醫院,選址在原市第七人民醫院西山院區,主要承擔社會早期心理干預、未成年人早期心理干預、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專兼職人員培訓和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等政府精神衛生公共服務職能。各縣(市、區)指導中心承擔相應職責,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提供全方位支持,全面構建市縣聯動的心理服務指導體系。(衛健、財政、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夯實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平臺。堅持政府主導,構建市、縣、鄉、村四級立體式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立全人群心理健康檔案,加強對重點人群的心理健康跟蹤隨訪。全市推廣應用甌越心港灣”APP,依托溫州市社會心理健康服務信息平臺,積極推進心理健康領域數字化場景應用。以甌海社會心理服務為模板,通過三色預警系統對人群分級分類管理,通過重點人群態勢分析系統進行風險管控,促進社會穩定和民眾身心健康。(衛健、公安、街道(鄉鎮)政府、居(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構建全方位心理健康服務網絡。堅持部門協同,構建醫療機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機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社區銜接遞進的心理健康服務網絡體系。教育部門要配齊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提高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輔導服務的專業化水平,持續推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規范化建設。公安、司法行政系統要在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監管場所普遍設立心理服務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對系統內人員和工作對象開展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評估和訓練等服務。宣傳、網信等部門要統籌協調各類媒體平臺,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營造共同關注心理健康的社會氛圍。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組織要積極開展心理咨詢和心理援助熱線等服務,推動相關專業社會組織建設,促進企事業單位以建立內部心理咨詢機構或購買服務等形式為職工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司法、宣傳、機關工委、衛健、財政、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基層社區精神衛生網格。堅持固本強基,依托基層政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建立社區心理健康咨詢服務點,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指導、心理支持等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婚姻家庭、鄰里關系、矯治幫扶和心理疏導等服務方面的優勢,為貧困、弱勢群體和經歷重大生活變故群體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強化街道(鄉鎮)政府、居(村)委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隨訪和康復等職能,落實患者監護,開展家屬教育,協助患者及其家屬獲得免費服藥、監護補助、就業支持等綜合服務。(衛健、街道(鄉鎮)政府、居(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心理服務能力建設

5.促進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積極開展公眾心理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加強心理相關疾病預防、治療、護理、康復等核心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和應對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引導形成社會共同參與、個人自主管理氛圍。廣泛開展在校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促進活動,聯動各界力量大力推進家庭教育指導。強化專業機構、行業協會、慈善組織、志愿者組織的協同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活動。充分應用各種傳播形式制作、傳播心理健康教育作品,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培育良好社會心態。(衛健、宣傳、民政、科協、慈善總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密切關注青少年、農村婦女和留守兒童、職業人群、靈活就業人群、被監管人員、老年人、孕產婦、殘疾人、非正常上訪人員、有過激信訪行為風險的人員,涉婚姻家庭、勞資、經濟糾紛案件人員等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加強對監管場所具有心理咨詢資質人員的培訓,關注封閉場所管理人員心理健康,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常見精神障礙預防和干預模式。積極普及常見精神障礙防治知識,提高公眾對抑郁、焦慮及各類心理行為問題的自我識別能力,引導并幫助其主動尋求專業心理咨詢和治療服務。醫務人員和心理咨詢人員要及時為服務對象提供心理咨詢和心理支持,對其中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及時提供就醫指導或轉診服務。以社區、學校、機關企事業和部門行業為單位,推動建立心理疾病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的綠色通道,及時合理承接處置轉介對象,做到對常見精神障礙早發現、早干預。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加強中醫醫療機構精神類臨床科室能力建設,鼓勵中醫專業人員開展對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問題的防治和研究。(市委政法委牽頭,公安、民政、司法、衛健、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優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明確全市肇事肇禍精神類疾病、流浪重癥精神疾病患者收治經費納入財政保障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完善以獎代補的家庭監護制度和監護責任補償保險機制,進一步規范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排查、登記和救治救助一體化管理。依托市級精神??漆t院組建綜合管理指導團隊,負責指導縣(市、區)高風險患者個案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不斷完善鎮(街)社區工作站專干、民警、精防醫生、民政專員、殘聯專干、患者家屬組成的五位一體關愛幫扶小組,依托關愛幫扶小組對轄區內高風險患者實施個案管理和精準服務。依托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精神障礙患者常規管理服務,對每一位精神障礙患者開展隨訪評估、轉診聯絡、應急處置、服藥指導、康復指導等工作。探索推行精神類藥品專業配送體系。各級政法、衛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平臺等手段,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推送及共享。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及時將在本機構診療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轉介到居住地社區,確保形成從家庭、社區到醫院的閉環管理。(衛健部門牽頭,公安、民政、醫保、殘聯、團委、婦聯、街道(鄉鎮)政府、居(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優化精神類患者診療模式。各級醫療機構要完善精神類患者診療模式,優化醫保報銷流程,改善患者就診體驗,有效保障精神障礙患者權益。加強對醫務人員和心理咨詢人員有關常見精神障礙預防、干預和治療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加強在醫療服務和心理健康服務過程中的人文關懷,為服務對象提供心理咨詢和心理支持,有效識別常見精神障礙癥狀,對其中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及時提供就醫指導或轉診服務。(衛健、民政、醫保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強化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工作。市、縣(市、區)要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市增配心理危機干預專用應急車輛1-2輛,設立市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專項經費。建立市-縣心理危機干預網絡和干預專家組,加大對全市心理援助工作者、心理危機干預隊伍以及骨干力量的業務培訓,統籌各類心理援助專業機構、志愿服務組織等資源,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特別是對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加強人文關懷,做好定點幫扶和精準干預。鄉鎮(街道)、村(社區)定期篩查心理問題人群并進行預警提醒。設立溫州市心理援助熱線財政專項經費,96525心理援助熱線做到24小時提供公益服務,提升社會知曉度和應用率。(衛健部門牽頭,政法、公安、財政、民政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機構建設

10.提升精神衛生??漆t院服務能力。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各級各類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精神??撇^硬件建設,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床位數達到0.7張。統籌解決公立精神??漆t院合理歷史債務,有效維護健康發展。市級精神??漆t院設置精神患者呼吸道傳染病負壓隔離病房,用于收治開放性肺結核、新冠等呼吸道傳染病患者。建設高水平精神心理疾病??漆t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精神類??漆t院,將精神心理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成省內高峰學科。(財政、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提升精神類疾病防治機構服務能級。加強市級精神??漆t院建設,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均開設心理(精神)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診療服務中注重抑郁、焦慮、老年癡呆、孤獨癥等心理行為問題和常見精神障礙的篩查識別能力。拓展婦幼保健機構對婦女兒童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干預服務能力。加強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心理疾病篩查與轉診服務,孕產期抑郁癥篩查率不低于50%,縣級婦幼指導中心100%建立親青服務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指導下,開展心理健康相關的宣傳、評估等服務。探索建立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制,制定購買精神障礙養護機構服務標準,支持培育專業化、規范化的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提供公益性服務,逐步擴大服務覆蓋面。(衛健部門牽頭,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12.加強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將精神衛生專業人才培養納入社會發展重點與急需人才培養范疇,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建立心理衛生人才庫,加大對精神衛生相關專業人才的引進力度。支持精神類學科建設,積極落實市委組織部鼓勵引進人才相關政策,做好精神??茖W科帶頭人引進工作,在原基礎上提高精神衛生人才獎勵額度,緩解精神衛生工作人員人才稀缺難題。加大精神科醫師轉崗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及時加注精神衛生執業范圍,轉崗加注率不低于90%。加強專職精防醫生配置,每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名以上經過系統培訓的專職精防醫生。(人力社保、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大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溫州醫科大學精神醫學學院建設,力促臨床與精神醫學、心理學兩個本科專業成為國家一流專業。引進國內外院士領銜,匯聚一批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學術團隊,建設省級一流學科,爭取精神醫學學科進入全國前十,努力成為國內一流、國際上有重大影響的重點學科。強化在院校醫學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階段精神醫學和醫學心理學等教育,鼓勵畢業生留溫從事心理健康或社會心理服務。規范行業機構準入標準和從業人員資質,吸納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檢察院等領域心理專家,發揮社會工作者、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心理咨詢師、青春健康教育師資、社區干部、網格員和社區民警等作用,鼓勵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社會心理咨詢機構、高等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的志愿者參與心理健康服務。(教育、民政、人力社保、衛健、公檢法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提高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待遇。落實國家關于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政策,提高精神衛生工作人員經費財政補助標準。各級財政部門要對精神衛生專業醫師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予以足額補助;對完成規范化培訓,取得中級職稱后在基層連續工作滿10年,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層精神衛生醫師,可在規定職數內直接認定為基層副高級職稱。積極探索與基層精防醫生專職化要求相適應的特崗政策,提高基層精防醫生的待遇,穩定基層精防隊伍。(人力社保、財政、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心理健康相關科學研究。鼓勵科研機構、高校、相關部門、??漆t院加強心理健康基礎理論研究、應用研究和成果轉化,開展心理行為問題的生物、心理、社會因素綜合研究和心理健康問題的早期識別與干預研究。鼓勵開展以中國傳統文化、中醫藥為基礎的心理健康相關理論和技術的實證研究,促進中醫心理學發展。推進心理健康數字化改革,加快建設溫州市社會心理健康服務信息平臺,引入基于5G、大數據、AI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多種心理健康服務模式,研發和應用心理健康智能設備、數字化產品,推廣數字療法,實現數字賦能。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政策軟科學研究,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先進技術及成功經驗。(科技部門牽頭,教育、衛健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導,社會協作。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精神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平安浙江、健康浙江建設項目中。落實各部門職責,創新管理機制,積極鼓勵和有效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形成部門、單位和家庭、個人協同、共享的良好社會氛圍,保障精神衛生體系建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健康為本,聚焦重點。關愛兒童青少年、孕產婦、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聚焦解決或緩解焦慮、抑郁、失眠和嚴重精神障礙等突出心理問題,降低精神疾病對公眾健康、社會和諧穩定的影響,建立資源配置合理、技術支撐有力、社會服務高效、公眾管理自主的精神衛生模式,構建以心理健康需求為導向、布局與能級更加合理的精神衛生體系。

(三)預防為主,注重實效。堅持預防為主,充分發揮政府、醫療機構、學校、家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協同作用,堅持健康教育和宣傳動員先行,廣泛傳播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升公眾心理健康素養。堅持普惠實施,發揮全市各級心理衛生機構專業指導和行業引領作用,為全人群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心理援助服務。在實踐中優化管控措施,不斷提高精神衛生類疾病療效。

(四)完善政策,落實保障。各地各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相關法規,及時制定完善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的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依法開展管理與服務。完善心理健康服務項目價格政策,合理設置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服務收費標準。完善績效考核和評優獎勵制度,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完善購買社會服務成本核算標準,加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力度。積極開拓心理健康服務公益性事業投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心理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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