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1008003004004/2023-186831 | 主題分類 | 教育 |
文號 | 發布機構 | 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審批流程解讀 |
(四)申請轉學審核的時間: 1.瑞安市內轉學申請、審批時間:6月25日至7月2日,8月20日至9月20日。 2.瑞安市外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審批時間:8月20日至9月20日,春季在學期升級后至開學兩周內。轉入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時間內審核完畢。轉出學校及轉出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在申請一周內辦結。 (五)轉往市外省內的: 監護人工作所在地居住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等有效證明材料,由轉入學校上傳學籍系統(或提供給轉出學校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再由雙方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六)相關要求: 1.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班學生下冊不予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準轉學。 2.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氐骄硟群笕越邮芰x務教育的,應繼續原來的學籍檔案。 3.轉入學校因年級段學額已滿,學校應及時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相對就近原則協調統籌安排轉學學生就讀。 4.轉學學生未能轉入他校的,原學校應允許該生回校就讀。
(一)申請休學的材料及條件: 1.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以上憑縣級(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及以上醫療機構依據(病歷、發票、住出院單、量表、醫生建議休學證明)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需要隔離治療的傳染病,憑醫療單位診斷依據,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學校應當責令其休學。 (二)休學的審批流程: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能達到上一級水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審核,學區屬小學報教育學區、全市初中和直屬學校報市教育局核準后,準予跳級。 (二)跳級應在學年度結束時辦理。跳級跨越年限計入義務教育年限。升入畢業班及畢業班學生不予跳級。 (三)跳級對象必須是足齡入學學生。 |